提高志愿命中率 有效保护考生利益
——平行志愿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
近年来,如何处理分数和志愿之间的矛盾,一直是困扰各省份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一道难题。在传统的录取模式下,考生志愿填报风险高、难度大;受考生志愿填报影响,各高校生源年度差异、校际差异较难控制,录取工作难度较大。为了更好地维护考生利益,确保高考招生公平公正,2008年,教育部在全国高考中推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率先进行试点改革。
教育部发布09年高招规定 16省份实施平行志愿 实施平行志愿省份增至16个。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详细] |
“从去年实施的情况看,2008年我校没有出现高分滑档的现象。”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中学高三教学处处长隋文盛说:“平行志愿有利于保障成绩优异的考生考取高水平的大学,减少录取的偶然性和博弈性,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普遍欢迎。”
“2008年录取结束后,安徽省文科1022名585分以上的考生只有1人未被录取,理科6689名600分以上的考生只有8人未被录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沈滔副院长说,平行志愿大大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心理压力,减少了高分考生“撞车”现象,有效地保护了高分考生的利益。
作为2008年首次进行平行志愿改革的省份之一,安徽省2008年各批次平行志愿出档率均超过了90%,绝大多数招生院校生源充足,彻底消除了传统志愿下一些高校的断档现象。
此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的厉浩认为,就招生录取工作本身而言,平行志愿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明显减少了偶然因素、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地运行,使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
其实,早在2003年湖南省就从改革志愿设置入手,开始全面推行“两个办法”:一是实行多个并列志愿,每个批次设置2至5个并列志愿,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二是实行多次征求志愿,在每批次志愿录取完成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全省在统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再次向上线未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邹卓鹏介绍,这种并列志愿使考生出档机会增多,志愿命中率明显提高,客观上增加了高校新生的报到率。
后来,江苏、浙江两省纷纷效仿,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在本省进行平行志愿改革,这些都为平行志愿在全国的推广和实施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教育部决定2009年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通过1年的实践,各试点省份表示,平行志愿给了考生充分表达意愿的空间,使考生较好地把握了平行志愿之间的梯度关系,有效缓解了“录非所愿”的现象。但从具体操作环节看,目前还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如何妥善处理平行志愿实施的“分数优先”、“按位投档”与新课改背景下的评价多元化、录取模式多样化的矛盾;如何妥善处理高校招生录取自主权与维护考生利益之间的矛盾;如何避免平行志愿下考生落榜等问题。
此外,湖南省株洲市第二中学高三学生李俊亮发现,一些自主招生院校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把本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否则不予录取。他希望平行志愿能真正体现志愿的平等性,各高校在自主招生环节不要硬性规定,这样考生才能安心复习备考,准确填报志愿。
针对平行志愿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原院长胡启迪建议,志愿填报可探索按学校的专业为条项进行录取;在退档方面,避免现在的按批次一次性退档带来的风险,可尝试进行分段退档,以免一落到底;可放宽高校投档比例,以拓展高校实施多元化评价的空间。“另外,应有计划地把现有的平行志愿真正引向平行。”胡启迪强调,志愿院校的地位应是平等的,在录取过程中,各志愿院校可同时拿到考生材料,考生可同时被几所学校录取,最后由学生根据录取的专业选择去哪所院校就读,真正实现高校与考生间的双向选择。(本报记者 于建坤 郑骊君)
《中国教育报》2009年4月1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