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向各界征求意见。
据介绍,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研究制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0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 :实际收取团款共计三千八百四十元;来函请寄: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省教育厅1408室《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工作小组收(邮政编码:430071)。
2011-2020年,教育强省路线图
在《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我省提出了这样的奋斗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教育强省”的主要指标,通常包括数量、质量、师资、学科、对外开放、保障能力、服务功能等方面。当前,全国范围的教育竞争十分激烈。东部的苏、浙、沪、粤、鲁、辽,中部的湘、豫,西部的川、渝、陕等省(市)都提出了建设教育强省(市)的目标。从我省情况来看,湖北教育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在中西部地区名列前茅。特别是反映教育综合实力的高等教育,是湖北的突出特色和比较优势,主要指标居全国前5位。我省经济持续向好,区域实力不断增强。部属高校、省本级高校、市州高校、民办高校、企业办学的多元分担格局逐步形成。“教育强省”的第二层涵义即,今后5-10年的教育改革发展,要进一步促进“服务功能强”。
因此,将在进一步提高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实现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学前教育
目标: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途径:
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
农村地区,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农村幼儿园,保障留守儿童入园设计“农村学前教育推进计划”,采取“校改园”、“附属园”、“中心园”等多种途径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
城市地区,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加大政府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探索以政府购买、派遣教师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
义务教育
目标:巩固率达到98%,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途径:
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学生关爱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推进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实行刚性联校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等等。
探索率先在小学低年级实现学生家庭书面作业零负担。严禁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非重点班。
高中阶段教育
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
途径:
扩大优质高中的资源总量,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完善学分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评价诚信保障机制。
加强高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升学指标。
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计划,建设特色项目500个。
推动普通高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支持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
促进高等学校在高中建立教学、招生与指导基地。鼓励高等学校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探索建立高中与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通道。
职业教育
目标:增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匹配度、贡献率,建成职业教育强省。
途径:
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共赢。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实现社会化供给、专业化分工。
建设职教品牌。围绕湖北省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湖北海员”等十大职业教育品牌建设。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强化就业导向,坚持能力为重,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适应性。积极争取国家项目,重点办好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
探索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分段培养的新模式,促进集约发展。
高等教育
目标:综合各项因素,2020年毛入学率达到60%,率先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率先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途径:
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大力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和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激活部属高校优质资源,推进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对口支持合作,支持省属高校特色发展。办好现有高校,从严审批新设立高校。实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建设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实施“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改革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高校教师、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科技成果评定与科技成果转化挂钩的机制。
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建设一批“高校自主创新重点基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建立平台。加快建设湖北省大学科技园。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区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设立高校产学研用合作专项资金,制定高等学校科技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