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从2010年春季起,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统一到管理平台(http://gzkg.e21.cn/login/)上实施。高中学生每学期完成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前五次为过程性评价,只记录原始评价结果,第六次评价为终结性评价,将折算成最终评价结果,并与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一起,共同成为高校录取依据。
按我省高中课改方案设计,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各学校制定本校具体评价标准和办法,严格按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语、班级审查、年级审查、学校认定等六个方面的程序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并真实完整地收集到学生成长档案袋。教师要指导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使成长档案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
我省定于3月29日至4月30日开展高一学生第一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