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喜讯,我校教科处副主任、化学教师舒中强被评为“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全省仅30名,舒中强老师是荆门市入选的唯一人选,也是全省基础教育界入选的唯一人选。
据悉,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的选拔推荐在全省范围内(含中央在鄂单位)开展,获批的人选培养期两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予每人一次性2万元的经费资助。(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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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门玉英同志等30人为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人选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5-11-24
鄂人社函〔2015〕79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鄂单位)人事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4号)和《关于开展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优秀青年骨干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厅函〔2015〕564号)精神,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含中央在鄂单位)组织开展了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批准门玉英同志等30人为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人选,培养期两年,每人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经费资助。
获批的人选要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培养力度,明确培养目标,针对人选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适时组织人选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及科研活动,鼓励和支持他们承担重大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为他们充分发挥才干和快速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早日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人选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出版学术著作,参加国内外研修,申请专利,参加培训等。资助经费只能专款专用,不得转让或挪用。两年培养期结束后,入选人选应对培养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和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所在市州政府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地本单位的拨款账号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联系人:刘凡妮 027-87812526
附件: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人选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人选名单
(按姓名笔画排序)
门玉英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王林海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王 铭 湖北省京剧院
卢 童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叶 葱 湖北大学
毕延震 湖北省农科院
向 福 黄冈师范学院
刘 一 黄石市中心医院
刘传兵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
刘治田 武汉工程大学
刘显明 湖北民族学院
刘 磊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许 锋 长江大学
孙向明 华中师范大学
孙 利 武汉纺织大学
阳小飞 中南民族大学
李 伟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杨洪林 湖北民族学院
余军霞 武汉工程大学
沈传波 中国地质大学
张 鸿 武汉科技大学
袁秋红 湖北技术交易所
夏建龙 武汉理工大学
柴 波 武汉轻工大学
倪世兵 三峡大学
黄 鹤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龚 睿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舒中强 荆门市龙泉中学
裴之俊 十堰市太和医院
颜学敏 长江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