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资助
2014年大学贫困新生的通知
为了切实帮助我市今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贫困家庭的高中毕业生能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在2014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中,资助100名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我校15名左右),每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国普通本科大学录取的2014级荆门籍新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别困难家庭子女:
1.已被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中的特殊困难户、农村特困户、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军属中的特困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残疾或有一方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父母双方或有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靠各级民政部门救济上学的孤儿;
6.贫困残疾学生。
(三)为了让更多的学生能接受资助,各地要避免学生重复受助,已接受其他形式资助上大学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接受此项资助。
二、申报程序
学生申请:学生及其家长持普通本科大学录取通知书(以网上录取名单为准) 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于2014年8月5日前向校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联系人罗老师 18507260556),并据实填写《2014年荆门市大学贫困新生受助申请表》。(申请表在北门门房处领取,请注意题头,勿误)
审核上报:根据学生申请,受助对象由学校安排专人调查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对象,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公示审批:对初审合格的受助学生,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资金认领:审批合格的受助学生,于201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统一参加全市大学贫困新生助学金颁发仪式,办理助学金认领手续。
三、上报材料:
①《2014年荆门市大学贫困新生受助申请表》(除最后两项毕业学校意见和资助管理中心意见外,其余全部按要求填写,否则视为放弃);
②符合受助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参照申报条件(二)或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出示审查);
③各地各校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材料一份(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申请人自己找班主任或者其它能证明学生家庭情况的学校老师或领导签字,可以直接签在②中的复印件上,否则一概不予办理);
④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暂时未收到通知书但已显示录取者,可以打印网上录取情况后找校办盖章即可)
⑤申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以上五项材料缺一项都将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龙泉中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