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用强身健体的实际行动迎接建国60周年,学校决定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炼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和谐发展。
一、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二、活动对象:
高一、高二、高三全体学生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张金兵
副组长:郭 辉 邬文胜 何 义 郑松山 许 睿
组 员:罗执华 郑景新 卢 军 李大刚 夏学书 吴 云 胡晓林
全体班主任
四、活动责任人:
高一:吴 云 各班体育委员
高二:李大刚 各班体育委员
高三:卢 军 各班体育委员
五、活动时间:
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课外活动时间)
高一:周一 周三
高二:周二 周四
高三 : (1—11班)周一 周三 (12—22班)周二 周四
六、活动场地:高一、高二大体育场,高三校内运动场
七、活动要求:
1、每天长跑距离基数为2000m,每天课外活动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2、跑步队形要整齐划一,跑步过程中要有体现班风的口号,喊口号要求声音洪亮、整齐。要求与军训跑步一样,各班成八路纵队。
3、年级、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有检查、有讲评、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并上交学校体卫艺处。
4、活动从10月13日(周一)正式实施,请各年级遵照执行。
八、评选与表彰:
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
体卫艺处
2008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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