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歌曲演唱月暨“泉之声”
红五月歌咏比赛的通知
高一、高二年级各班:
为了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继承和弘扬革命精神,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爱校情感,学校决定在高一、高二年级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
一、活动要求
1、四月份为准备期,要求各班利用每天晚自习前十五分钟左右时间教唱校园和革命歌曲。各班文艺委员组织,年级文艺部负责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各班演唱情况,并作好记载,活动结束后上交学校体卫艺处,学校将对本次活动开展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
2、演唱歌曲从龙泉中学《每周一歌》读本中选取,文艺委员可适当利用音乐课时间请音乐老师教唱和指导,力争达到高水平、高质量的最佳演唱效果。
3、演唱活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各班要保证唱歌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
4、五月份为“泉之声”歌咏比赛期,要求各班全员参与,歌曲选择健康向上的曲目两首,演唱要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服装整齐,指挥、伴奏得法。分高一、高二年级两个组分别进行比赛。
二、评奖办法
分年级评比,各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最佳组织奖1名,最佳指挥奖1名,颁发奖状、奖品。
三、比赛具体时间地点,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体卫艺处
政 教 处
团 委
2009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