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践行青年志愿者义务,争做校园文明学生》。 2000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原者协会共同决定把每年的3月5日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自1936年3月5日毛主席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以来,3月5日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年传统的学雷锋活动日,在3月5日广泛开展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近年来许多地区通行的做法。而什么是“志愿者”呢?“志愿者”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志愿者是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相互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奉献社会;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在参与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龙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队伍正不断壮大,在龙中百年校庆期间,百余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校庆志愿服务,他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多种活动,并在广大师生中赢得了良好的口啤。龙中青年志愿者所取得的成绩与他们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青年学生的“主人翁”精神,以实际行动献力献策,我们青年志愿者的活动将不断继续下去。但是作为学业紧张的我们而言,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参与社会服务,那么我们如何实践青年志愿者的义务呢?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完全可以从校园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这也是践行青年志愿者义务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会时时注意自己在校园公共场所的形象,无论我们在教室还是在校园,都要维护环境的干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等等。举手之劳就可以为别人提供许多方便,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只有不断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才能无愧“龙泉中学青年志愿者”这个光荣的称号,同时也为以后步入大学和社会做准备。 最后,让我们用最真挚、最热烈的心,向关心和支持志愿者事业的老师们以及为之付出辛勤劳动的青年志愿者致谢!并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学习进步!
高二(12)邵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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