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认真总结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依据《教育法》制定了《龙泉中学办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就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发展目标、培养目标、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教工民主管理、行政管理、校内申诉与调解、学校决策程序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定,成为治校总纲,统领学校管理。《章程》(修改稿)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作为学校办学的重要依据,遵照执行。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做到了三点:
(一)完善制度,构建权力制衡结构
近年来,我们从构建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入手,初步建立起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在确定班子成员分工时,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形成领导班子内部权力的相互制约。二是在权力设置中坚持适度放权,推行工作小组负责制。学校成立了工程基建、校务公开、招生招聘、教学评价、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八个专项工作小组,由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做到责任到人,权责清晰。工作小组按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独立运作,遇到重大问题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加强权力运作的过程控制。学校通过规范提议程序、酝酿程序和议事程序,建立健全了先调研后决策的机制,提高了集体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二)建立“四会制”
我校坚持走“从教职工中来,到教职工中去”的民主治校的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了校务委员会决策制、党委会监督保障制、教代会审议制和行政例会落实制等“四会制”。“四会制”是我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加速我校发展的助推器。由学校党委、行政、工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民主党派等各委员会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对学校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基建项目立项等做出决策,杜绝“暗箱操作”。校党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监督把关,防止失误。教代会负责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审议,真正做到民主议事,科学决策。凡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决议、规章制度等,必须坚决执行。行政例会对校务委员会做出的决策进行督办,对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决议、规章制度等进行落实,避免有令不行。
我校同时制定并实施了与《章程》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细则》、《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学生食堂安全制度》、《教师依法从教十条规定》、《关于加强教师纪律管理的规定》、《教职工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考试组织要求及违纪处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等,切实推行制度管理,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章制约,赏罚分明。
(三)完善校长负责制
校长负责制强化了部门岗位职责,使各部门有职有权,有责有利,成为管理实体,各部门直接对校长负责,从而形成了比较科学的管理系统。近年来,我校改革创新,推行了校长负责下的年级主管责任制。年级主管(由校党委成员担任)由校党委会聘任,年级主任由年级主管聘任。年级组享有招生权、考核评聘权(年级组考核聘任教师)和管理权。年级工作实行责任制。出色达到工作质量目标,学校对年级组工作班子实行重奖;达不到工作目标,年级主管、年级主任不得连任;三年期间,师生出现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重大责任事故,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年级主管解聘,年级主任引咎辞职。目前,我校已形成“决策科学、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指挥灵敏、运转正常、反馈及时、群众参政、民主监督、求真务实、优质高效”的管理格局。
(四)健全干部管理“三落实”制
我校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凡是要求教职工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学校推行了干部管理“三落实”制。一是抓干部队伍工作汇报、述职和评议制度的落实。学校每周举行一次中层以上干部行政例会,进行工作安排、小结。学期末,让广大教职工对干部本学期的工作实绩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几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学校对优秀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对不称职的则亮黄牌警告,限期整改。二是抓干部蹲点制度的落实。学校党委成员分块负责,做到每人蹲一个点,管一条线,抓一个年级;每一个中层干部蹲一个备课组和一个教学班,深入一线,掌握管理的主动权,保障依法治校目标的实现。三是抓干部的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的落实。学校每月对中层干部从计划总结、检查落实、值周工作、蹲点工作、会议考勤、组织活动、教学月考核、月听课、月评议等九个方面进行考核,并以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度对中层干部从民主评议、月工作绩效、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质量奖和评先晋级挂钩。 |